执业经验:
林晓莹律师曾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工作,熟悉法院系统的内部工作流程,具有政法系统工作经验。
林晓莹律师逻辑思维非常紧密,工作态度认真负责,具有一套个人处理案件的系统模式。在执业期间,主要从事刑事诉讼、合同法领域的法律事务,处理过各类型民商事及刑事诉讼案件,在诉讼业务上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。其中特别擅长提供刑事辩护,能够准确分析解读案件,并提供合理解决方案,有多起典型的成功案例,先后为多名当事人辩护获二审改判及罪轻判决。
另外,林晓莹律师曾处理过多项银行的清收项目,现正在代理平安银行广州分行、广发银行广州分行的违约贷款清收诉讼及执行,非常熟悉银行诉讼类法律事务。
经典案例:
1.(无罪)简某因涉嫌掩饰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,经辩护,番禺区检察院作出了不予起诉决定;
2.(无罪)陈某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刑事拘留,经辩护,番禺区检察院作出了不予逮捕决定;
3.(无罪)陈某因涉嫌宣扬恐怖主义罪被刑事拘留,经辩护,荔湾区检察院作出了不予逮捕决定;
4.(取保)陈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,经辩护,仅18天后,天河区公安分局作出予以取保候审决定;
5.(改判)余某交通肇事罪逃逸一审判处三年徒刑,二审接受委托后进行辩护获广州市中院改判,减为一年有期徒刑;
6.(轻判)简某非法持有毒品罪,因存在累犯情节被公诉机关要求从重处罚,经辩护,番禺区法院采纳了我方应从轻判决的辩护意见,轻判为一年有期徒刑;
7.(改判)文某与广州某商贸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由文某承担近20万元的全部赔偿责任,二审接受文某委托后协助其重新整理案情,分析后提交答辩状和新证据,最终获广州市中院改判,不仅无需由文某承担赔偿责任,还支持了文某的反诉请求;
8.(再审)包某与英德市某村民小组的林业承包合同纠纷2014年已由清远市中院作出了生效判决,2016年接受包某亲属委托后仔细梳理案情,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申请,省高院采纳了代理意见,于2017年指令清远中院再审。
重点业务领域:
刑事诉讼
民商事诉讼
涉外法律业务
获得荣誉:
2016年被中国法学会授予“优秀刑事辩护律师”称号
工作语言:
普通话、粤语、英语
其他社会职务:
中国法学会会员